煤炭与煤层气矿业权冲突的法律问题研究摘要
长期以来,煤炭在国家能源的消费市场中一直起主导作用,这是我们经济的基础和保障共同进步和发展之本,而在其开采过程中的煤层气资源一直未曾纳入开发进程,直到二十世纪80年代起才开始逐步进入发展利用的轨道。按照统计,中国的煤层气保有值很大,超过了36万亿立方米,目前居全球第三,约等于500亿吨煤或350亿吨油,与天然气勘探量相当。当今中国,煤能源十分匮乏,煤层气作为一种新型资源,大有后来居上之势。第一,它可作为替换煤炭的绿色资源;其次,它的实际使用可大大减少甲烷的排放而引发的温室效应并且极大减少煤矿瓦斯事故。当前,我国煤层气的开发利用还比较混乱,即便是处于开采状态的煤层气也因为受限于开采权纠纷而进展缓慢,亟需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协调各主体间的关系。煤、气矿业权冲突其实质是利益冲突,其首要原因是一个区域中通常依法各自由两个主体分别获得开采相应资源的权限,当煤、煤层气开采权各自行使则有可能引发两者冲突,这种冲突在煤层气资源丰富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果没有有效的方法,将会严重干预中国煤层气、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煤层气产业初期,欧洲,澳洲等国家、地区或多或少显示出煤炭与煤层气资源的冲突情况。最后,这些国家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通过各种手段和法律有效解决这个矛盾,从而保证了煤层气和煤炭工业的稳定发展。文章根据对我国这种矛盾形成的原因进行剖析和汲取各国处理煤、气矿业权冲突的经历,寻找煤气冲突的突破口并附上笔者的法律对策。全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煤、气冲突的的定义、现状出发,进而对现有的法律规制情况进行阐述。第二部分:对我国煤、气冲突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理论,探寻解决两权冲突的理论支撑。第三部分:本部分为本文的核心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切入点,重点列出了美国、澳大利亚等几个国家在煤、气冲突的进程和处理方法。由于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探求并胜利完成煤层气商业化开发的国家,因此对其处理此种矛盾的经验进行了具体分析,为我国煤、气矿业权矛盾的处理提供借鉴。通过对我国案例的分析,结合矿业权转让制度,回归市场是解决煤、气矿业权矛盾的思路。第三部分就解决煤、气矿业权矛盾给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包括:完善煤层气法律法规;加速矿业权出让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变革;强化政府对于处理煤、气矿业权冲突问题的措施;强化民事法规对处理煤、气矿业权争执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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