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广西矿产开发研究摘要
清代广西的矿业发展历程,可以说是一波三折。康熙朝曾试探性开矿,但未见成果,雍正前期严厉矿禁,并因此而出现三次较大规模的“矿徒”事件,三次“矿徒”事件具有相同的三个特征,即事件发生地丰富的资源基础、复杂的地理特征和“矿徒”的乏食穷民身份。三次“矿徒”事件,雍正皇帝均予以严厉打击,并一再重申矿禁,驳斥地方大员的开矿之请。直到雍正后期因为全国铜荒,为满足鼓铸等的矿产需求,各地矿禁松动,广西的矿禁,亦在郭鉷详陈开矿之利,并对招商承办的具体细节和管理模式进行了较为完善的设计之后,开始松动,并最终在乾隆朝初年彻底放开,其后的发展虽曾被太平天国运动所中断,但光绪年间也在全国“洋务”大潮下开始了本省近代新式矿业发展的探索。清中期广西矿业生产的发展,主要是围绕筹备或开展本省宝桂局鼓铸所进行,因此,与鼓铸相关的矿种开发的程度比较高,如铜、铅、锌等。各矿种的矿厂大多开设于雍正后期和乾隆前期,开设的矿厂主要分布于广西的东部及北部,以庆远、平乐、梧州等府为最多,各矿产量亦在雍正后期和乾隆前期较高,这也与当时国家亟需铸币材料有关,此后随着主要矿厂的渐次封闭,广西矿业开始衰落。清中期广西矿厂以州县官专司,府佐分管,最终由道员总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矿厂管理体系。具体到矿厂经营模式,则以官督商办为主,官办为辅,间有小生产者私采。同时广西的矿课与收买制度也经历过一番变动,其中尤以铜矿的矿课和收买变动较频繁。而伴随着广西矿业发展的兴衰,宝桂局鼓铸的规模也相应变化,从乾隆初年的二十炉座,到咸丰年间彻底封闭之前仅余五座,清中期广西矿业生产衰落的趋势可见一斑。清中期由于广西铜产量有限,为了维持宝桂局鼓铸,便从云南采买滇铜,采办数额巨大。广西亦曾有矿产大规模外销,这便是锌矿(白铅),不仅能够满足自身鼓铸所需,还能够卖予广东、湖南,甚至能够在黔铅不济时,协运汉口,供各省采买,可以说,广西白铅在当时的全国白铅市场供应上具有相对重要的地位。支撑起广西矿产内部运输和对外运输的,是广西发达的河网,水路运输相当便捷,其中广西境内水路横向大通道为属于珠江水系的西洋江、右江、郁江、龚江,纵向大通道为同属珠江水系的桂江、漓江,以及长江流域的湘江,这两条大通道亦是各省采买滇铜以及桂铅外销的必经之地。对此,广西亦制定了严格的运输制度,包括运员委派、路程限期和沿途奏报制度,以及陡河等水利设施的修建,来保障矿产的及时妥善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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