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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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东辉
来源吉首大学
出版年2014
摘要
我国西部地区是能源、水能、矿产的富集区域,集中了全国60%以上的能源、矿产资源储量。然而,“采西补东”的非均衡区域经济发展使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产生一系列副作用,主要有西部地区资源不断减少、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加大以及西部生态环境恶化等。目前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重要措施与保证。本文在对国内外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和实物期权在矿产资源价值评估应用的研究文献进行回顾和梳理的基础上,对矿产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学和生态学理论依据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界定,分析了矿产开发生态补偿的组成部分,这些基础理论对于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有力支撑。文章在分析比较国内外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可行的做法,指出西部地区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在经过一定的理论和经验分析之后,针对西部地区矿产开发生态补偿的特殊性,文章在对西部地区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标准创新进行了重点论述。采用实物期权法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并以西部地区锰矿富集区“锰三角”的具体案例分析为基础,核算了生态补偿标准,确定了开采一吨锰矿,采矿企业应该缴纳的生态补偿费。最后提出“企业缴纳与政府资金支持为主,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补偿渠道创新,以及政府转移支付创新和政府财政资助的市场化补偿方式创新,还结合配套机制方面提出完善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具体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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