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型油气企业矿权流转机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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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中国石油规划总院
来源天然气工业
出版年2019
期号第6期
摘要
2017年,我国出台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若干意见》,随后有关部门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油气体制改革新政,其中加强油气矿权流转就是落实上述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油气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研究国有大型油气企业矿权流转机制,分析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路径,既有必要性更有紧迫性。为此,结合其他国家矿权管理和国际石油公司矿权流转的主要做法,基于我国油气矿权流转政策、竞争性出让和流转实践,提出了国有大型油气企业矿权流转的基本思路、机制及措施建议。结论认为:①应遵循分级、分类、分阶段的指导思想,总体上坚持市场化的原则,按照"四类别、三方式、两阶段"的思路进行矿权流转框架设计;②成立矿权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专业化风险勘探公司,完善矿权流转决策机制,健全矿权流转管理办法;③应持续加强Ⅰ类和Ⅱ类区块的矿权保护和内部流转,近期加强重点保障区块专项投入、创新勘探与未动用储量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甲乙方合作运行机制等,远期探索积极有效的矿权管理制度、建立矿权保护和流转的长效联动机制、培育竞争有序的内部矿权市场;④稳健开展Ⅲ类区块的合资合作,如适当增加合作勘探开发矿权比重,重点关注海上及深水项目合作勘探开发等;⑤逐步探索Ⅳ类区块的外部竞争性流转,近期结合国家资质审批进展逐步扩大流转范围,远期实现市场化竞争性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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