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某私采金矿矿洞废水对大型溞的急性毒性研究摘要
冶金废水中存在重金属、氰化物等多种生物毒性物质,但因其化学性质复杂、成分较多,目前相关的水生生物毒性研究较少。本研究基于真实环境损害案件,用水样的稀释倍数替代单一污染物的浓度,结合污水中总氰化物和重金属的检测结果,以大型溞(Daphnia magna)为受试生物,参考《化学品 溞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GB/T 21830—2008)和《水质 物质对溞类急性毒性测定方法》(GB/T 13266—1991)中的实验方法,对北京市密云区某私采金矿矿洞中的5个废水水样进行生物急性毒性定性分析。研究了冶金废水对大型溞的形态行为和活动抑制率的影响,并根据总氰化物浓度等实验结果对水样的毒性类别进行判定。结果显示,培养24 h,大型溞半数被抑制时水样1~5的稀释倍数分别为392.46倍、228.67倍、134.68倍、134.28倍和481.46倍;培养48 h,大型溞半数被抑制时水样1~5的稀释倍数分别为831.26倍、754.14倍、347.34倍、853.24倍和481.46倍。根据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的分类标准,本研究中的水样1~5均可认定为急性类别Ⅰ。这说明该废水水样对大型溞活动抑制效果明显,生物毒性强,对生态环境有较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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