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综合评价法在煤矿矿井水现状评价中的应用

查看详情 浏览次数:1
作者罗道华
单位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来源能源与环境
出版年2022
期号第1期
摘要
通过对福建闽西地区的7 家煤矿(三明市4 家和龙岩市3 家)矿井水进行测试、分析,选取总硬度、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锌、砷、汞、铁、锰、铅、镉、六价铬、矿化度等14 项指标作为评级因子,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利用超标倍数赋权法确定矿井水各评价因子的权重,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研究区内7 家煤矿矿井水水质进行合理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模糊综合评价法兼顾了不同水质因子的影响,便于对煤矿矿井水进行全面综合评价,三明市SJK、CPL 煤矿矿井水水质达到地下水Ⅳ级标准,其余5 家煤矿(XIT、SUQ、LOT、CPS、BES)矿井水水质为地下水Ⅴ级标准,说明煤矿开采对涌出的地下水有一定程度的污染,随着开采时间的增加污染程度呈现加重趋势。三明市SJK、CPL 煤矿矿井水可直接供工农业用水使用,XIT、SUQ、LOT、CPS、BES 煤矿矿井水可直接用于井下消防、绿化和道路除尘用水等;LOT、CPS、BES 煤矿矿井水需要选择电渗析法、反渗透法等进行除盐后可用于农业用水和选煤用水。本研究拓展了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应用范围,为煤矿矿井水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 2023 版权所有 中国地质图书馆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学文献中心)

京ICP备 050645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建议浏览器: 火狐、谷歌、微软 Edge、不支持 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