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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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石油经济
出版年2016
期号第8期
摘要
国税总局消息,7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等21个列举名称的资源品目以及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纳入从价计征范围,并确定了1%至15%的税率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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