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研究——以广西锰矿资源开发的“大新模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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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祖海
单位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出版年2016
期号第6期
摘要
建立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是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源于锰矿资源开发形成的广西“大新模式”,是“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居民参与”的“三位一体”的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模式。政府主导是前提,主要在制度引导、平台助力、监管规范、补贴奖励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解决“企业办不了、居民办不好”的事情;企业担责是主体,主要在吸纳居民共管、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加快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驱动作用;居民参与是关键,在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和引导下,提升自身就业能力,参与矿业开发项目,分享资源开采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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